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23228 债券简称:震裕转债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度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9 日 9:15-15:00。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 备注
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 栏目可以投
码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
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 17:00 前送达至公司;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联系人:郭银芬
(2)联系电话:0574-65386699
(3)传真:0574-83516552
(4)邮箱:irm@zhenyumould.com
(5)邮政编码:315613
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七、附件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 /本人出席宁波震裕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
决权(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
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
《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
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
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