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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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相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9,190.588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8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02,750.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93.31万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657.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验资报
告》(大华验字[2023]00028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新相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投资总额(     原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万元)      资金(万元)    资金(万元)
     合肥AMOLED显示驱动芯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肥显示驱动芯片测试生
        产线建设项目
     上海先进显示芯片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合计           151,902.70   151,902.70   91,657.46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
见。
  经审核,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满足公
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
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已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善军        赵继琳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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