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4-002 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就德司达公司股权作出整体出
售的指令。
?本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达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德司达
公司作为被告。
?涉案的金额:原告Kiri公司要求被告盛达公司按照双方同意的第三方会计
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确定的公允价值,收购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37.57%
股权,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判决截至估值日(2018年7月3日)Kiri公司所持有的
德司达公司37.57%股权最终估值为6.038亿美元。后盛达公司经过各种努力,仍
无法筹措到6.038亿美元,因此法庭判决的要求盛达公司收购Kiri公司所持有的
德司达公司37.57%股权无法执行,现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就德司达公司股权作出
整体出售的指令,即要求盛达公司和Kiri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100%股权在市
场上进行整体出售。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主要是德司达公司两方股
东 Kiri 公司与盛达公司之间关于股权收购的诉讼,目前不会对德司达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就持有的德司达公司 62.43%股权出售事项,后续将根据法庭的进一步
判令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在新加坡共和国高等法庭向盛达国际资本有限公司(简称:盛达公司)及德司达
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简称:德司达公司)提起诉讼,起诉状的主要内
容:Kiri 公司指控盛达公司作为德司达公司的大股东和控股股东,在德司达公
司的事务中一直采取压迫 Kiri 公司的态度,并且/或者漠视 Kiri 公司作为德司
达公司股东的利益。鉴于上述原因,Kiri 公司要求盛达公司按照双方同意的第
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确定的公允价值,收购 Kiri 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
公司 37.57%股权;若未能达成收购,则 Kiri 公司将寻求一项法庭命令,要求对
德司达公司进行清算。
允价值,收购 Kiri 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 37.57%股权。
(I)5,判决:(1)驳回盛达公司提出的五项上诉请求;(2)驳回 Kiri 公司
提出的四项上诉请求;支持 Kiri 公司提出的其他二项上诉请求,包括支持 Kiri
公司提出的其所持有的 37.57%股权收购不适用 19%的流动性折让的请求,同时支
持 Kiri 公司提出的请求法庭重新审视许可费计算依据的上诉请求。
决》[2023]SGHC(I)4,判决针对买断命令,Kiri 公司所持有的德司达公司 37.57%
股权最终估值为 6.038 亿美元。
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涉及
诉讼的公告》(2016-078 号)、《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2018-032 号)、《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2018-037
号)、《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2021-031 号)、《关
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2022-046 号)及《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
告》(2023-007 号)。
二、本次法庭指令的情况
近日,盛达公司和德司达公司收到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法庭指令》,
该指令的主要内容如下:
限制,该“整体出售”指签署具有约束力且可执行的股份买卖协议。
先生、Lim Loo Khoon 先生和 Tan Wei Cheong 先生被任命为整体出售的联合接
管人(统称“接管人”),以便在整体出售必要的范围内管理和控制股份。接管
人应组织整体出售并有权:
(a)签署为整体出售之目的所需的所有文件;
(b)向德司达的董事会和公司秘书发出促进整体出售所需的指示;
(c)聘请接管人认为可能合适的专业人士和顾问,为接管人整体出售提供
意见和协助。
有争议,则将由法庭评估,并应从出售收益中支付,法庭命令的任何中期付款应
由 Kiri 公司和盛达公司平均承担和支付。
整体出售所需的预计期限提供建议。在法庭届时确定的时间内,接管人应通知法
庭和各方关于整体出售的期限时间表,法庭在听取各方意见后确定整体出售的截
止日期。
而接管人可能需要的所有此类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信息和文件,获得所有必
要的批准,以及为此目的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三、本次法庭指令对公司的影响
体出售所需的所有文件,要求德司达公司协助。德司达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
均将正常履行各自的职责,决策权限不受任何限制和影响。
权收购的诉讼,目前不会对德司达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
本期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就持有的德司达公司 62.43%股权出售事项,后续将根据法庭的进一步
判令情况,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
本次诉讼后续若有新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备查文件
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法庭指令》。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二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