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基于上述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
二、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审核意见
我们经认真审议就参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审核意
见如下:
本次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生和李耀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晓常、柴振海、郑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