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0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情况,修订《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相关的条款,并办理工商备
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鉴于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故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8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582,000 股,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 审 验 ,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642,380,414.00 元 变 更 为
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做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238.0414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596.2414
万元 万元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4,238.0414 万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4,596.2414 万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2024 年 3 月修订)》。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
事宜。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