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海南钧达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钧达股份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89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 13 名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760,000 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0.00 元/
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776,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人
民币 34,045,283.02 元(不含税)后的余额为 2,741,954,716.98 元,上述款项已由
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外公
司累计发生 3,749,762.04 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合
计 37,795,045.06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38,204,954.9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35 号)。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
户已全部注销。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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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23 年 6 月,
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以
保证专款专用。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规
定,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
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以行使监督权力。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
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
华泰联合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备注
(元) (元)
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分行
九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饶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淮安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滁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来安 34050173720800001522 322,954,716.98 - 已销户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来安支行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备注
(元) (元)
合计 2,741,954,716.98 - -
备注: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38,204,954.94 元,与上表中募集资金专户
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差额部分为保荐和承销费用之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 3,749,762.04 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273,820.50 入募集资 273,820.50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入募集资 273,820.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金总额
截至期末 截止报告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本报告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期末累计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期实现 到预计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3)=(2) 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2) 的效益 效益
/(1)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收购捷泰科技 49%股权 否 151,900.00 151,900.00 151,900.00 151,900.0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高效 N 型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
否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100% 2023 年 02 月 28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否 75,700.00 71,920.50 71,920.50 71,920.5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77,600.00 273,820.50 273,820.50 273,820.5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合计 -- 277,600.00 273,820.50 273,820.50 273,820.50 -- -- 不适用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不适用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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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不适用
况
适用。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46,851,000 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1,334,549.06 元。公司独
情况
立董事和华泰联合证券均对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置换事项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不适用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或其他情况
注:高效 N 型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为中试研发类项目,不涉及预期效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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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钧达股份管理层编制的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钧达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钧达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钧达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不
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华泰联合证券对钧达股份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岳 阳 胡梦婕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