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 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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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公司监事共 3 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梦琳女士召
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
购股份后的 226,686,2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
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
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
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我们认
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利于保障及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审计
工作。综上,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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