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
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梁春
执业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
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
证书》至今。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和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3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
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及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
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
项进行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
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
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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