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届董事会。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
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特别说明: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记可采取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或信函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
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以收到邮戳为准)。
公司证券事务部。
(1)联系人:胡明珠、王佳雯
(2)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3)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 号
(4)邮政编码:31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 本 次 股 东 大 会上 , 股 东可 以 通 过 深交 所 交 易 系统 和 互 联 网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通知。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362418
投票简称:康盛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填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
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 表决指示: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说明:1、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2、审议上述议案时,请对表决事
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
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
盖法定代表本人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或名称
联系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传真
备注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953)交回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为浙江省淳
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 号(邮政编码:31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