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伦药业: 关于“科伦转债”付息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7058          债券简称:科伦转债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科伦转债”将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 10 张“科
伦转债”(合计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4.00 元(含税)。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月 15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 年 3
月 15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5 号”文核准,四川科伦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开发行了 3,000 万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00,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证上[2022]356 号”文同意,公司 3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伦转债”,债券 代码
“127058”。
    根据《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科伦转债”的计息期间内,每年付
息一次,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科伦转债”基本情况

行结束之日(2022 年 3 月 2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9 月 26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3 月 17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债券,公司聘请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信评级。根据中诚信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
用等级为 AA+。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6 月 13 日出具
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规定,本次为“科伦转债”第二年付息,计
息期间为 2023 年 3 月 18 日至 2024 年 3 月 17 日,票面利率为 0.40%,即每 10
张“科伦转债”(合计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4.00 元(含税)。
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
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20 元;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00 元;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00 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付息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科
伦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
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 QFII、RQFII)等非居民
企业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
券利息。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科伦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对本次付息事宜进
行咨询。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2860678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百花西路 36 号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科伦药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