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利股份: 苏利股份关于”苏利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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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利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07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
  ?回售期:2024 年 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 年 3 月 20 日
  ?回售期间可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07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卖出
持有的“苏利转债”。截至目前,“苏利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
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
公开发行了 9,572,11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苏利转债,债券代码:11
率为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 1%,第四年 1.5%,第五年 2%,第六年 3%。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
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苏利转债”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根据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
“苏利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苏利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苏利转债”持有人
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
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
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
公司届时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
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苏利转债”第三年的票面利率为 1%,
计算天数为 24 天(2024 年 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3 月 10 日),利息为 100*1%*24
/365=0.07 元/张,即回售价格为 100.07 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相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苏利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苏利转
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40”,转债简称为“苏利转债”。行使回售权
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
日继续申报(限回售申报期内)。
  (三) 回售申报期:2024 年 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
  (四) 回售价格:100.07 元/张(含当期利息)
  (五) 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苏利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 2024 年 3
月 20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苏利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苏
利转债”债券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
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
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
易日后“苏利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其他
  “苏利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苏利转
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0-86636229
 邮箱:zhangzhe@suli.com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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