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2024-026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于2024年
 董事3名。会议由刘许友独立董事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合 并 净 利 润 232,394,544.59 元 。 以 母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年 结 转 未 分 配 利 润 507,252,413.47 元 , 并 扣 除 期 中 已 分 配 之 现 金 股 利
 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11
 日,公司总股本426,034,616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6,863,807.76元(含
 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3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为20.17%,现金分红比例未达到30%,是基于公司产能建设、生产研发、产业
布局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并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所处行业情
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情况,推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实现战略目
标,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