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
年2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雄华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周维中、邬春娣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同时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为合格,根据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需对上述人员持有的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回购注
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9,380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分别为:首次授予部分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2.77元/股)-每股的派息额(0.07+0.25元/股),即2.45元/股;预留
授予部分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7元/股)-每股
的派息额(0.25元/股),即2.52元/股。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3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
期即将届满,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合计为10,204,92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5%。监事会同意公司
董事会按照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
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3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7)。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