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7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5日以通
讯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XIAOSHU XU(许小曙)先生召
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2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2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3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
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
月内。同时,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湖南
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董事会同意对《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
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湖南
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6)以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19项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湖南
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6)以及相关制度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安排将
另行通知,具体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