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职
工代表监事董冰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
明及致歉说明》,董冰先生自 2023 年 6 月 5 日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其母
亲王玉华女士于 2023 年 6 月 5 日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期间在董冰先生不知情的
情况下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就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董冰先生的母亲王玉华女士关于公司股票的具体
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股、元/股、元
证券买入 证券卖出
交易日期
交易数量 交易价格 交易金额 交易数量 交易价格 交易金额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王玉华女士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
易。上述短线交易所获收益 35,984.00 元(计算方法为:以该期间最高卖出价与
最低买入价相匹配,剩余股数依次与次高卖出价或次低买入价相匹配的原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华女士仍持有公司股票 9,000 股。
二、 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董冰先生及其母亲王玉华女
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
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
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按照上述规定,王玉华女士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截至本公
告日,上述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已全部上缴公司。
所致,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其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董冰先生
对该交易情况并不知情。本次短线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
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董冰先生及其母亲王玉华女士已深
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
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再
次发生。董冰先生及其母亲王玉华女士后续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
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
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谨慎操作。公司持续督促
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