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招商公路
股票代码:00196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 1 至 22 层 101 内十九层
通讯地址:香港干诺道中 168—200 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 40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 1166 号招商局广场 30E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 1166 号招商局广场 30E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及公司已发布公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招商局公路网络科
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局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商投资
招商公路、公司、
指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境内上市内资股,即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在境内证
A股 指
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所持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比例因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被动稀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招商局集团
名称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 1 至 22 层 101 内十
注册地址
九层
通讯方式 +852-2542 8288
法定代表人 缪建民
注册资本 169.00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05220B
企业类型 综合
水陆客货运输及代理、水陆运输工具、设备的租赁及代
理、港口及仓储业务的投资和管理;海上救助、打捞、拖
航;工业制造;船舶、海上石油钻探设备的建造、修理、
检验和销售;钻井平台、集装箱的修理、检验;水陆建筑
工程及海上石油开发工程的承包、施工及后勤服务;水陆
交通运输设备及相关物资的采购、供应和销售;交通进出
口业务;金融、保险、信托、证券、期货行业的投资和管
经营范围
理;投资管理旅游、酒店、饮食业及相关的服务业;房地
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咨询业务;石油化工业务投资管理;
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及经营;境外资产经营;开发和经营管
理深圳蛇口工业区、福建漳州开发区。(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二)招商投资
名称 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 1166 号招
注册地址
商局广场 30E
通讯方式 0755-88238148
法定代表人 周松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35368595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投资兴办实业、企业并购重组投资(以上具体项目另行
经营范围
申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业信息咨询;自
有物业租赁;计算机软件及系统技术开发、集成、技术
咨询服务;计算机硬件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及数据库技
术服务。(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
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经营期限 永续经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情况
(一)招商局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务院国资委持有招商局集团 90%股权、社保基金
会持有招商局集团 10%股权,国务院国资委为招商局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
(二)招商投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招商局集团全资子公司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招商投资 100%股权,招商局集团为招商投资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招商局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招商局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国籍及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居住地 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缪建民 男 董事长 中国 否
石 岱 女 董事、总经理 中国 否
钟国东 男 董事 中国 否
段湘晖 女 董事 中国 否
罗东江 男 董事 中国 否
陈佐夫 男 董事 中国 否
李 辉 男 董事 中国 否
吴献东 男 董事 中国 否
钱伟伦 男 董事 中国香港 否
邓仁杰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否
李百安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否
冯波鸣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否
王秀峰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否
(二)招商投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招商投资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国籍及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居住地 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周 松 男 董事长 中国 否
张日忠 男 总经理、董事 中国 否
万 臻 男 董事 中国 否
李晓霏 男 董事 中国 否
罗 立 女 董事 中国 否
符布林 男 监事 中国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一)招商局集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招商局集团在境内和境外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
司权益超过 5%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 招商局置地 0978.HK 74.35%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辽港股份 601880.SH 69.15%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港口 001872.SZ 63.02%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外运 601598.SH 58.00%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蛇口 001979.SZ 58.47%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轮船 601872.SH 54.14%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积余 001914.SZ 51.16%
优品 360 控股有限公司 优品 360 2360.HK 49.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 600999.SH 44.17%
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 招商局港口 0144.HK 42.3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600036.SH 29.9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港集团 600018.SH 28.05%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南油 601975.SH 27.97%
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 招商局中国基金 0133.HK 27.59%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集集团 000039.SZ 24.49%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港 601018.SH 23.0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锦州港 600190.SH 19.0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 002939.SZ 12.36%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钒钛股份 000629.SZ 5.99%
(二)招商投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招商投资为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招商局集团持有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招商局
集团与招商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招商公路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人所持
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截至 2024 年 3 月 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68.72%下降至 62.96%,其中,招商局集团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 68.65%下降至 62.90%,招商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
例由 0.06%下降至 0.06%。
此外,招商公路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转股,将可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进一步变动。
二、未来 12 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如
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
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招商局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 4,241,425,880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8.65%;信
息披露义务人(二)招商投资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000,000 股(无限售条
件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 2024 年 3 月 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招商局
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241,425,880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上市公
司股份总数的 62.90%;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招商投资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招商局集团 4,241,425,880 68.65% 4,241,425,880 62.90%
招商投资 4,000,000 0.06% 4,000,000 0.06%
合计 4,245,425,880 68.72% 4,245,425,880 62.96%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限制情况及控制权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
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状态发生变化。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准则第 15 号》的相关
披露要求,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
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118 号招商
局大厦 31 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基本情况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天津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招商公路 股票代码 0001965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中国北京、中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册地 深圳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招商局集团 招商投资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数量:4,241,425,880 持股数量:4,000,000
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68.65% 持股比例:0.0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招商局集团 商投资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数量:4,241,425,880 持股数量:4,000,000
比例 持股比例:62.90% 持股比例:0.0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招商公路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招商公路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人所持上市公
及方式 司股份比例被动减少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续增持
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以下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缪建民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周松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