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
的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提升公司
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
购具有必要性。
且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含),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部
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具有必要性,回购方案具有
合理性、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议案事项。
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志峰、邹桂如、韩文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