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11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6 日通知各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项瞻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11 名,
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
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19 元/
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
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
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