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47,06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0,561,578 股
的比例为 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64 元/股,最低价为 18.45 元/股,支付
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2,087.9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回购价格不超过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