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3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杨华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独
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审阅相关资料,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经与中介机构审慎分析、研究与讨
论后做出的决策。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
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陈永夫先生签署《永泰运化工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永夫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是基于终止
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杨华军:
王晓萍:
陈吕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