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1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及线上的方式召开,董事傅佳
琦先生、杨华军先生、王晓萍女士、陈吕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
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4 年 3 月 3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
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经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回避表决。经其余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
《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回避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与陈永夫先生
签署《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永夫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
止协议》。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回避表决。经其余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回避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三、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