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圣
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 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除上述不符合归属条件的 20 名激励对
象外,本次拟归属的 149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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