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锋
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尚文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锋尚文化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6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0BJA70342”《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止 2020 年 8 月 10 日,专户存储余额为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 3,048.69 万元,利息净收入 3,184.40 万元;2023 年度,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 3,714.08 万元,利息净收入 3,176.15 万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41,487.6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2020 年 8 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北京中关村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直门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9 月,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至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存储余额
专户银行 专户账号 账户类别
(万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直门支行 20000002194800035875331 募集资金专户 75,613.9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
科技金融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
科技金融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
科技金融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
科技金融支行
合计 141,487.60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
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1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企业管理与决策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6 月 1 日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1
日。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由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创意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
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6 月 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锋尚文化《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XYZH/2024BJAA7F0008”《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锋尚文化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锋
尚文化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获取资料、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锋尚文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相关公告、项目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锋尚文化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3 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7,233.1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14.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9,786.4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
项目可
是否已 末投资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 累计投入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3) 用状态日期
额 金额(2)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
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否 64,283.97 64,283.97 2,349.62 7,896.90 12.28%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创意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否 5,416.25 5,416.25 1,291.91 2,642.04 48.78%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否 1,496.62 1,496.62 72.54 437.51 29.23% 2024 年 6 月 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0 60,000.00 - 6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1,196.84 131,196.84 3,714.08 70,976.45 54.10%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暂未确定投向 - 96,036.30 67,226.30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 - 28,810.00 - 28,81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96,036.30 96,036.30 - 28,810.00 30.00% - - - -
合计 - 227,233.14 227,233.14 3,714.08 99,786.45 43.9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不适用
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为 96,036.30 万元,公司超募资金的用途等情况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
不适用
因
按照《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无
他情况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上述投入未考虑利息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