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
的审查意见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8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材料,并对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有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协议收购江西峰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5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
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
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
面、客观的了解。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及未来发展需
求所做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加快推进赣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各项工作,壮大公
司新能源权益装机规模,优化公司能源结构,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本次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小平、王善铭、蒙淑平、廖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