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
意见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
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序合法、有效,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的确定标准,
其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公司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利益共建共享机制,吸引、激励和保留核心技术人才,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施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