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或“国信证券”)作为深圳市
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利谱”)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三利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深圳市
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8 号)
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8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2.0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4,224,006.97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9,958,034.53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54,265,972.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3
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0,262.47 万元,
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8, 5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人民币 673.95 万元(含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2月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投资进度
金额
合肥三利谱二期TFT-LCD用
偏光片生产线项目
合计 85,426.60 60,262.47 70.54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合肥三利谱二期 TFT-LCD 用偏光片生产线项目”是公司基
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确定的,已在前期经过了充
分的可行性论证。然而,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受相关公共卫生政策变化,核心设
备采购周期延长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鉴于以上原因,结合目前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对募投项
目“合肥三利谱二期 TFT-LCD 用偏光片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现预计达到可使用
承诺投资项目
用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合肥三利谱二期TFT-LCD用偏光
片生产线项目
四、历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与项目延期情况
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切合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超宽幅TFT-LCD用偏光片生产线项 合肥三利谱二期TFT-LCD用偏光
目 片生产线项目
实施主体 合肥三利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东方大道与铜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东方大道与
陵北路交叉口西南角 铜陵北路交叉口西南角
建设内容 建设一条幅宽为2500mm的超宽幅 建设一条幅宽1720mm TFT-LCD
TFT-LCD用偏光片全制程生产线, 用偏光片全制程生产线,包括项目
包括项目厂房的建设、装修工程, 厂房的建设、装修工程,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的购置和安装。项目投产 的购置和安装。项目投产后年产偏
后年产偏光片约3000万㎡。 光片约3000万㎡。
项目总投资 126,170.00万元 122,100.00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85,426.60万元 85,426.60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日
金 为准)
预计达到可使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用状态日期
具体内容详见三利谱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
更及延期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
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程序的规定。公
司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
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单 兴 金 蕾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