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
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4,630,177,406.96 元。公司 2023 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
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72.5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二)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拟于 2024-2026 年度缩短分
红周期,将分红周期从年度变更为半年度。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
低于该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且比例不超过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
制定具体的 2024 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上述 2024 年上半年利润分配上限未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南京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南京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
合《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
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
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
利润分配事项尚需形成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上半
年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体制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