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4-011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情况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分别于 2023 年
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方案。根据上述会议审议结果,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发行方
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即 2023 年 5 月 12 日至 2024 年 5 月 11 日)。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本次发
行方案有效期至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5 月 11 日)。
   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外,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
保持不变。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情况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公司本次
可转债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的持续、有效、顺利进
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拟将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可转债
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5 月 11 日)。
   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宜的其他授权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三、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
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5 月 11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鉴于本
次发行方案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本次发行方案有
效期至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5 月 11 日)。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葫芦娃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