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
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瑞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公司有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斯瑞
(证监许可〔2022〕162号),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40,010,000股,并于20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400,01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2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800,700股(其中,包含因公
司实施权益分派,获得的转增股份800,200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户,占
公司总股本的0.50%。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3月18日起上
市流通(因2024年3月16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即以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60,004,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18)。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
其他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及《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情
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公司保荐机构的相关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创投”)跟投,海通创投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
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800,7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8日(因2024年3月16日为非交易日,
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股东
号 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 数量(股)
(股)
海通创新证券
投资有限公司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2,800,7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
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
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
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