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全体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资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
资本结构,增强其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对宝鹰建设增资 10 亿元人民币,出资方式
为公司对宝鹰建设享有的等值债权,增资金额拟全部计入宝鹰建设资本公积。本次增
资完成后,宝鹰建设注册资本 22.26 亿元保持不变,宝鹰建设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1)。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