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现就公示情况、核查方式及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安徽舜禹水
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7 日期间在公司
内网系统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期间员工可通过监事
会提出对本激励计划名单的相关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进行
了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要求,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
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分/子公
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及外籍人员。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帮武先生。邓帮武先生现
任公司董事长,其作为公司的领导核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战略具有重大影响
力,参与激励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综上,本激励计划将邓
帮武先生纳入激励对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四)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之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