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自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范运作,切实履
行了各自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运行情况如下:
公司恪守法定程序,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对订立和修改《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
监事会成员,建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制度,对增资扩股、发
行授权、募集资金投向以及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做出有效决议。历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
知、召开方式、提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至本说明出具
日,公司共召开过 6 次股东大会。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公司董
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
事长任期 3 年,可以连选连任。
(2)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共召开过 15 次董事会。公司已制定了
《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运行规范。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
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不存在违
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其中两名成员由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另一名成员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共召开过 10 次监事会。公司监事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
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
事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等规定,
设置了独立董事。公司已制定《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并于创立大会选举了 2 名独立董
事。
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准时出席公司自设立以来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参
与讨论决策公司有关重大事项;以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就公司规范运作和有关经
营工作提出意见;对关联交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议程序及公正、合理性提出意
见,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根据自
身的专长,参与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独立董事在专业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前审阅相关材料,会议期间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对议案中的具体内容提出相应质询,按照本人独立意愿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对表决结
果和会议记录核对后签名。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并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职责和
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的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
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秘书依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召开会议、
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与股东的良好关系,
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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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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