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
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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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 1–2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4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547470_M10号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截至2023
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统称“申报财务报表”),并于2023年9月13日
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547470_M02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
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2022年度、2021年度及2020年度的非经常性损
益明细表。我们对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基于我们为申报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工作,我们未发现上述非经常
性损益明细表中对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上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547470_M10号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符 俊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新娜
中国 北京 2023 年 9 月 13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