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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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龙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资料。现就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山东美多科技有限
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交审议的关联交易的实施安排是在公平、互
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与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之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内容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签署《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
充协议》
   。
  (以下无正文)
                         李庆文、耿成轩、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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