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永证专字(2024)第 310025 号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科技”)管理
层编制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联科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联科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联科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修订)》的规定编制《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联科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
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联科科技管理层编制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联科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四年三月七日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的规定,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山东联
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3 号),山
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元 , 减 除 发 行 费 用 52,972,160.39 元 后 , 本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永证验字(2021)第 210018 号《验资报告》
予以确认。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 目 金额(元) 说明
募集资金净额 596,312,839.61
减:募投项目置换前投入 160,118,544.89
募投项目置换后投入 146,874,980.19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2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4,972,046.07
加:利息收入 13,414,711.46
项 目 金额(元) 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57,761,979.92
其中:协定或通知存款 57,761,979.92
(1)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5 号),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
定对象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561,464 股,每股发行价格 14.48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268,769,998.72 元,减除发行费用 3,297,538.03 元后,本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5,472,460.69 元。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全部到位,
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永证验字(2023)第 210016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 目 金额(元) 说明
募集资金净额 265,472,460.69
减:募投项目置换前投入 42,882,174.99
募投项目置换后投入 83,330,173.40
加:利息收入 3,855,370.68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43,115,482.98
其中:协定或通知存款 143,115,482.9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
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开户银行 账号 备注
(元)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金鼎支行 802161201421097835 54,563,177.25 协定存款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金鼎支行 802161201421097804 3,151,147.08 协定存款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金鼎支行 802161201421097842 47,655.59 协定存款
合 计 / 57,761,979.92 /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
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开户银行 账号 备注
(元)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 802160901421050885 143,115,482.98 协定存款
合 计 / 143,115,482.98 /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具体详见本报告附件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与
附件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的相关
内容。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160,118,544.89 元。2021 年 9 月 17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0,118,544.89 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
资金,并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1)
第 310439 号)。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 42,882,174.99 元。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2,882,174.99 元置换先期投入
的自筹资金,并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永证专字(2023)
第 310435 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说明
(1)10 万吨/年高分散二氧化硅及 3 万吨/年硅酸项目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前两条生产线已经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底、
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对“10 万吨/年高分散二氧化硅及 3 万吨/年
硅酸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
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 调整后达到预定
募投项目
可使用状态时间 可使用状态时间
万吨/年硅酸项目
截止 2023 年底,该项目第三条生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 IPO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
的实施进度,对“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