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
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
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符合客观事实,有助于推进募投项
目建设,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
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
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光金、饶洁、钟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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