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现对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作出如下说明: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规定。
《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
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
《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