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目药: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证券之星 2024-03-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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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ST目药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4年1月30日下发的《关于对*ST 目药业绩预告相关
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上证公函【2024】0094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
的有关意见和要求,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本所”)作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药业”)
聘任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对贵所的监管工作函所列问题进行
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6 亿元
-1.26 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后的营业收入约为 1.06 亿元-1.13 亿元。请公司:(1)分业务板块详
细披露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包括开展期限、经营模式、采购模式、销售
模式、收入确认方式等,是否为贸易业务;
                  (2)分业务板块披露公司前
十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名称、业务往来内容、交易金额、回款情况、收入
确认金额、合作期限,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 结合同行业可比
公司、合同条款以及公司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说明收入确认方法和具
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4)结合《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
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说明营业收入扣除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扣
除项目、金额、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及扣除原因等,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
应当扣除尚未扣除的情况。
  【会计师回复】:
品流通,门诊医疗服务等板块,其中药品流通板块是中药材、中药饮片
批发,通过市场外采后对外销售属于贸易业务;西药、原料药和保健品
的生产销售是根据市场需求及订单情况进行原料采购、直接生产或委托
加工,最后完成销售,暂未发现属于贸易业务的情况;门诊医疗服务是
通过中医专科和中西医结合科等为患者提供优质的中医诊疗服务,暂未
发现属于贸易业务的情况。
握的情况,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公司总经理许旭宇控制下的关联企业存在
销售及采购情况,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3
号——关联方》等相关规定执行审计程序,谨慎发表审计意见。
是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
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
收入扣除》有关规定。在未扣除的收入项目中,我们暂未发现需要补充
扣除的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相关审计程序还在执行过程中,部分审计程序
尚未执行完毕,随着审计的深入,不排除我们会改变初步判断。
   二 、 业 绩 预 告 显 示 , 公 司 归 母 净 利 润 预 计 为 -4,024.55 万 元 至
-3,224.55 万元,扣非净利润为-4,113.40 万元到-3,313.40 万元,扣
非净利润已连续 9 年为负。本期预亏的主要原因是产品产销量仍未达预
期,现有毛利无法覆盖固有成本费用,归母净利润同比减亏主要系资产
减值损失同比下降幅度较大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汇隆华泽债务
豁免预计增加资本公积 9,000 万元,公司归母净资产预计为 3,512.73
万元至 4,312.73 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资产减值计提
情况,并与上年度对比,说明本期资产减值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应计提
未计提的情形;
      (2)说明控股股东债务豁免的具体会计处理和依据,是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结合同行业可比情况、行业发
展趋势、公司实际生产能力、销售情况、成本支出及财务状况,说明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会计师回复】:
也委托了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尚未出具评估报告,天目药业对上述
相关问题的说明 与我们目前了解到的情 况在 重大方 面未 发现存 在不 一
致的情形,最终资产减值情况以最终审计报告为准。
免文件,初步判断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债务豁免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
资本投入性质,形成的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天目药业对债务豁免的
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测》的规定。
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3 年天目药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也
是我所年报审计的关注重点,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等相关规定履行审计程序,因审计工作尚
未完成,部分核心审计程序尚未履行完毕,最终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以
披露的审计报告为准。
  三、前期公告显示,公司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祝政及自然人楼义青作
为债务人向陆亚娟借款 2000 万元,其中,陆亚娟向祝政个人账户打入
程序。后陆亚娟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对祝政尚未偿还的 250 万元本金
及利息 257.18 万元承担担保责任。一审判决显示,公司需就祝政不能
清偿部分的 1/2 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永新华瑞于 2023 年
解决公司因违规担保事项可能承担的相应责任。请公司:
  (1)自查相关违规担保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金额、发生
时间、具体责任人,是否还需承担其他违规担保责任等;
                        (2)结合公司
目前需承担的实际赔偿金额和永新华瑞出具的《承诺函》有关情况,说
明相关违规担保对公司财务的具体影响;
                 (3)公司董事会应当全面自查
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规事项,说明相关内
部控制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后续整改安排。
  【会计师回复】:
  我们通过查看萧山区人民法院相关判决、公司与永新华瑞签订《债
权转让协议书》、永新华瑞出具《永新华瑞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对潘建德等人违规担保利息清偿之承诺函》《永新华瑞关于杭州
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祝政等人违规担保利息清偿之承诺函》及银
行付款记录、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
务所出具的相关案件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我们对天目药业关于上述相
关问题的说明未发现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因审计工作尚未结束,现阶段
部分关键审计程序尚未执行完毕,并未形成最终审计结论,相关数据和
最终审计结论需以具体披露的审计报告为准。
  四、请年审会计师对前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
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充分关注影响公
司营业收入及净资产的相关事项,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
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
的审计结论,并对公司收入扣除情况审慎发表专项意见。
  【会计师回复】:
  本所将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
充分关注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净资产的相关事项,制定必要、可行、有
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
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并对公司收入扣除情况审慎发表专项意见。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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