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8 证券简称:安德利 公告编号:2024-005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建筑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
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
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
理阶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
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
理措施 34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1 次;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5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
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蔺自立,2014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
度审计、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
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杨勇胜,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 1 月
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0 家次。
(3)签字注册会计师:袁人环,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
责或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
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
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沟通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对其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表示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
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审查,对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
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特此公告。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