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6
日、2024 年 3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
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
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的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解除限售的 8,400 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
由 120,000,000 股减至 119,991,6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2,000 万元减至
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
(公告编号:2024-015)、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4-016)及《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
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
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
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并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相关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效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明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
下: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
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
样。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