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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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次
一、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附表 3-4
委托单位: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 系 电 话 : ( 010) 85 886680
传 真 号 码 : ( 010) 85 886690
网 真 号 址 : http:// ww w.Reanda.com
关于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利安达专字[2024]第 0024 号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北化工”)
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
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的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第 26 号公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2022] 26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保的监管要求》
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
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鲁北化工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
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
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鲁北化工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
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
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鲁北化工 2023 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后附汇
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