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集团: 爱建集团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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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或“公司”)于 2024 年
公 司 股 份 的 议 案 》, 并 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爱建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临 2024-008 号公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
司 2024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议公告》(详见公司临 2024-013 号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
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并维护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拟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完成后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
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0.75 亿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00 元/股
(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若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份数量约为 21,428,571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1.32%。具体回购股份的
金额及数量以后续实际回购的结果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邮寄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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