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ST 新纺 公告编号:2024-011 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
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
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2024 年 1 月 30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
告为公司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
构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
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条规定: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
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
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
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
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
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
公司 2023 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目前,公司追溯调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工作正在推进中,如果公 司未能在
告可能会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从而触及退市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
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
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