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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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1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性炒作风险。公司股票短期大幅上涨,涨幅大幅高于同期行业涨幅及
深证 A 指,存在市场情绪严重过热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业,
所处行业政策面近期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基本面亦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股价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截至 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股票静
态市盈率为 156.31 倍,申万建筑装饰指数(801720.SI)平均静态市
盈率为 9.58 倍,公司股票市盈率明显大幅高于行业均值。公司股票
价格近期连续大幅上涨,股价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和同行业上市公司
合理估值,存在严重非理性炒作的风险,公司再次郑重提醒广大投资
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70.00%的股权(以下简称
“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且标的资产存在预估值较
高,交易各方无法就交易价格及交易协议其他条款达成一致,导致本
次交易被终止等风险。具体风险提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
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公司再次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前
述所述重大风险提示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高新发展、证券代码:000628)交易价格
连续两个交易日(2024 年 3 月 4 日、2024 年 3 月 5 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
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现将有关核实情况
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
情形。
   (六)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及相关文件(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 《 证 券时 报 》 《上 海 证 券报 》 《证 券 日 报》 及 巨 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70.00%的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成重组上市。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3-86、2023-91、2024-1、2024-7)。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审计、评
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编制重组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并另
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度另行公告股
东大会通知,适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公司存
在未在规定的 6 个月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导致需重新确定发
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从而存在交易各方无法就重新确定的发行股份
的价格达成一致,导致交易终止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
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权机关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
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交易
被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
(公告编号:2024-4),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
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三)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公告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修订稿)》及摘要之“重大风险提示”章节、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告的《关于本次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76)
中,对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出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再
次仔细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 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股票静态市盈率为 156.31 倍,
申万建筑装饰指数(801720.SI)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9.58 倍,公司股
票市盈率明显高于行业均值。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
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五)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
  (六)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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