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关于公司股票异动情况的问询函》。
经认真核实,现回函如下:
本公司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目前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
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未筹划与贵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
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等对贵公司股价产
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回复。
China Galaxy Enterprises Limited
(中坚企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