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作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认购阿根廷 PGCO 公司增发股份涉及矿业权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就本次交易的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询问,对
本次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我们依据已获得的足够的
信息及我们的专业知识,对本次交易作出独立判断,认为本次交易有
利于公司锂资源业务拓展,对公司在阿根廷已持有的锂盐湖项目的整
合与开发有积极作用,保障公司锂资源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
展,增强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符合商业惯例和公司利益,不会
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认购 PGCO 增发 15%股份的事项,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
议(签署页)
黄斯颖 徐光华
徐一新 王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