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海南省旅游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南旅投免税品有限公司的全部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均为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此,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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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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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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