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4-020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9 人,代表
股份 157,446,9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8062%。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55,460,2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市公司总股份的 0.65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2,003,4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592%。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6,7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1,976,7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504%。
除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
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宁夏方和圆律
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前述出席人员具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主体资格。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形成如下决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430,8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8%;
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7,3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64%;
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李启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其他 5 名非
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本届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
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8,1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21%;
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7,3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64%;
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