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截止 2024 年 3 月 5 日,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最低价为 5.0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983,551.12 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其中:1、公司第一期回购计划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786,1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96%,第一
期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85 元/股,最低价为 5.00 元/股,回购均价为 6.13 元/股,
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2,147.6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计回购公司股份 8,392,11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40%,第二期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 8.19 元/股,最低价为 7.12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91,403.4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公告编号:2024-015)。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26)。
二、实施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
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4 年 3 月 5 日,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最低价为 5.0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983,551.12 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其中:1、公司第一期回购计划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786,1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96%,第一期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85 元/股,最低价为 5.00 元/股,回购均价为 6.13 元/股,
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2,147.6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计回购公司股份 8,392,11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40%,第二期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 8.19 元/股,最低价为 7.12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91,403.4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