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包装: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A股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0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12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A 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 年 3 月 5 日,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758,2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 1,133,039,174 股的比例为 0.066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 5,000
万元、不超过 1 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7.66 元/股的
价格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用于未来连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 年 2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758,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33,039,174 股的比例为
金总额为人民币 3,634,999.0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
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宝钢包装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